根據(jù)《關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徐教〔2023〕21號)有關要求,徐州市玉潭實驗學校2023年一年級招生工作如下:
一入學條件
1、年滿6周歲(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),具有本校施教區(qū)鼓樓區(qū)戶籍的適齡兒童。
2、符合入學條件且持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。
二學校施教區(qū)范圍
東至襄王路,南至漢城路,西至西三環(huán)鼓樓界,北至北三環(huán)鼓樓界?!竟律酱?、拾東村、教師公寓、聾校公寓、機關小區(qū)、美爾小區(qū)、城市花園、漢韻小區(qū)、玉潭花溪、玉潭佳苑(孤山村戶籍)、漢城小區(qū)(孤山村戶籍)、和美佳苑(孤山村戶籍)、澤信公館、四季連城、萬科拾光、萬科熙望】
三報名時間
2023年8月1日——8月7日(上午8:30--11:30,下午2:30--5:30)
具體報名時間安排
8月1日:孤山村、拾東村、教師公寓、聾校公寓、機關小區(qū)具有鼓樓區(qū)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;
8月2日:美爾小區(qū)、城市花園、漢韻小區(qū)、玉潭花溪、玉潭佳苑(孤山村戶籍)具有鼓樓區(qū)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;
8月3日上午:漢城小區(qū)(孤山村戶籍)、和美佳苑(孤山村戶籍)、澤信公館、四季連城、萬科拾光、萬科熙望具有鼓樓區(qū)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。
8月3日下午:外來務工子女報名
8月19日:公示新生錄取名單。
8月19日—8月20日:發(fā)放錄取通知書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。
報名地點
徐州市玉潭實驗學校
五施教區(qū)認定辦法
(一)學生與其法定監(jiān)護人的戶籍、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是確定施教區(qū)的主要依據(jù)。學生戶籍應與法定監(jiān)護人在同一戶籍,并與監(jiān)護人的房產證、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。
(二)為確保適齡兒童順利入學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視為符合第(一)條要求,按相關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(qū),學校將學生視為施教區(qū)內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學。
1、學生的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戶籍不在本地,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(qū)。
2、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且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,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(xiàn)役軍人(含武警)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、技術人員,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(qū)。
3、學生戶籍隨父(母)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,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,學生及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,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,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證確定學生施教區(qū)。
4、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,依據(jù)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(xié)議,以撫養(yǎng)權歸屬方的房產證、戶籍確定學生的施教區(qū)。
六報名要求
原件及復印件均需攜帶
1、施教區(qū)內具有鼓樓區(qū)戶籍的適齡兒童,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需帶適齡兒童父母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居住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(以下統(tǒng)稱房產證),到學校登記、報名,接受資格審查。
2、施教區(qū)內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明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):
(1)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、身份證、戶口簿。
(2)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(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,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,其他從業(yè)人員出具自謀職業(yè)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),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。
(3)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區(qū)現(xiàn)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(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,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、復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),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。
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,其父母應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學校登記、報名,接受資格審查。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,優(yōu)先安排證件齊全、有市區(qū)社保繳納證明、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,其余由區(qū)教育局統(tǒng)籌安排。
七特殊情況說明
1、確因客觀原因,戶籍、房產證無法一致的適齡兒童,唯一房產的以其父母的房產證來確定施教區(qū);有兩處及以上居住房產的,以戶口和房產證一致的房產確定施教區(qū)。
2、拆遷異地安置的,憑學生父母的拆遷安置協(xié)議,以安置地確定其施教區(qū)。
3、下列情況之一者,持鼓樓區(qū)戶籍及其他相關證明,可以選擇在鼓樓區(qū)戶籍所在地或鼓樓區(qū)居住房產所在地入學,但必須接受鼓樓區(qū)教育局統(tǒng)籌安排:(1)學生及其父母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居住房產的,憑購房合同;(2)貨幣拆遷確未購房的,持拆遷協(xié)議和無房產證明;(3)學生及其父母在戶籍所在地屬于空掛戶,且學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,持無房產證明;(4)其他特殊情況學生。
4、殘障兒童入學。積極推進融合教育,優(yōu)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,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。中、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。需專人護理、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、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。視障、聽障的殘疾兒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報名,智障兒童少年原則上到鼓樓區(qū)特殊教育中心報名。
5、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(yōu)撫對象子女入學。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《徐州市“555”引才工程實施方案》(徐委發(fā)〔2021〕15號)相關規(guī)定安排入學。對烈士子女、符合條件的現(xiàn)役軍人子女、消防救援人員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、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等優(yōu)撫對象,按政策落實。
6、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,由其父母提出申請,提供二級以上醫(yī)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、相關就醫(yī)病歷、單據(jù)等,到校辦理延緩入學手續(xù)。
7、施教區(qū)內同一合法固定住房,每六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,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。
八報名方式
適齡兒童家長按照規(guī)定的報名時間,攜帶相關材料線下報名,接受資格審查。
九提供材料清單
家長所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。
1、新生報名表(請自行打印,規(guī)范填寫)。
2、父親、母親的身份證反正面各自單獨復印在一張A4紙上。
3、戶口簿首頁(帶公章的頁面)和孩子信息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;父母同屬一個戶口薄的,父母頁一起復印在一張A4紙上;父母不在同一個戶口薄上的,將各自信息頁和戶口簿首頁(帶公章的頁面)復印在一張A4紙上。
4、房產證需用A4紙復印帶證件號的首頁及房產所有人頁。
5、特殊情況的還需出具無房證明,離婚證明等材料。
十特別提醒
1、辦理報名手續(xù)的學生監(jiān)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,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,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。
2、請適齡兒童家長按照規(guī)定的報名時間(8月1日到8月7日),帶齊相關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均需攜帶)按報名時間段前往學校登記、報名,接受資格審查。凡未能在規(guī)定時間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學校登記、報名的,必須服從區(qū)教育局的統(tǒng)籌安排。
3、每名適齡兒童僅限一名監(jiān)護人到校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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